當前位置: 首頁>社院文苑
作者:陳友康、黃梅
機構:云南省社會主義學院副院長、教授;云南省社會主義學院教研室教授
發表刊物:《中央社會主義學院學報》2016年04期
【摘要】民主黨派在參政議政活動中形成一種精英模式,即由少數代表性人士代表黨派各級組織議政建言。這一模式有其存在的必然性和必要性,既有優點又有不足。如果參政議政精英的個人行為與黨派組織行為有機統一,就能讓黨派參政議政質量達到優化;如果參政議政組織功能沒有得到有效發揮,參政議政質量和效果就會受損。在協商民主長足發展的形勢下,這一模式的應引起重視。要揚長避短,提高參政議政水平,使多黨合作制度的實效性得到切實發揮。
【關鍵詞】民主黨派; 參政議政; 精英模式;
上一篇:楊松祿、蒲躍:云南建設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園論析 2016-12-26
下一篇:王寅平:民族自治地方治理的協商民主研究 2016-11-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