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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省社會主義學院2016年“三公”經費財政撥款預算安排29萬元,其中:安排因公出國(境)費12萬元,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14萬元,公務接待費3萬元。
2016年“三公”經費預算數比2015年預算數減少3萬元,其中:2016年初預算因公出國(境)經費比2015年初預算數增加5萬元,原因是由于2015年受出國(境)名額限制,我單位計劃出國(境)任務未實施,省外辦安排在2016年開展出國學術交流活動;2016年初預算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比2015年年初預算減少8萬元;2016年年初預算公務接待費與2015年年初預算相同。具體情況如下:
一、因公出國(境)費
2016年云南省社會主義學院根據年度工作安排,擬安排出國(境)費預算12萬元,主要用于開展中華文化學院文化學術交流。
二、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
2016年云南省社會主義學院擬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14萬元,其中:購置費0萬元、運行費14萬元,比2015年預算減少8萬元,主要用于保障黨外干部培訓工作產生的公務用車燃料費、維修費、過路過橋費、保險費及學院主要領導相對固定用車日常運轉等支出。
三、公務接待費
2016年擬安排公務接待費預算3萬元,與2015年預算數相同,主要用于接待中央社院、省外兄弟社院和黨外代表人士、民族宗教界人士到我院參觀考察。
四、 “三公”經費口徑說明
1、“三公”經費:按照黨中央、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,納入省級財政預算管理的“三公”經費,是指省級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(境)費、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。其中,因公出國(境)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(境)的住宿費、旅費、伙食補助費、雜費、培訓費等支出;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、燃料費、維修費、過路過橋費、保險費、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;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(含外賓接待)支出。
2、“三公”經費預算數:指省級各部門(含下屬單位)從年初預算批復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國(境)費、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、公務接待費的預算數(包括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)。
附件一: “三公”經費預算財政撥款情況表 部門:云南省社會主義學院 單位:萬元 2015年預算數 2016年預算數 合計 因公出國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公務 合計 因公出國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公務 小計 公務用 公務用 小計 公務用 公務用 32 7 22 22 3 29.00 12.00 14.00 14 3
(境)費
接待
費
(境)費
接待
費
車購置
費
車運行
費
車購置
費
車運行
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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